菩薩祖師判教立宗,一脈相承,不違法本,可信可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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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樹菩薩一鎚定音,奠定「依教立宗」的良好基礎

菩薩依經造論,祖師判教立宗,目的在於:在不同時代、不同地域,向不同根機的人弘揚佛教時,確保釋迦世尊的「正法」能久住於世,真正能夠廣度眾生,得到真實的利益。所以,開宗立派是弘傳佛教必然岀現的現象.是一樁莊重而嚴肅的大事,不是小事。

龍樹菩薩 (約150 – 250 CE) 是釋尊在《入楞伽經》懸記之文,云:

於南天國中,有大德比丘,名龍樹菩薩,能破有無見,

為人說我乘,大乘無上法,證得歡喜地,往生安樂國。

可知龍樹菩薩是安樂國(極樂世界)的「再來人」,是可以教化一方的「登地菩薩」(歡喜地),號稱為「釋迦第二」,因此他對釋尊所說佛經的理解和判釋,必是正確無誤,可信可依,具有絕對的權威性。

奉為「八宗之祖」的龍樹菩薩,在其著作《易行品第九》,依釋尊所教的「淨土三經」,提綱挈領,指出淨土法門的法脈所在 – 阿彌陀佛的本願 (第十八願),進而在行相上,判釋淨土法門為「易行道」,其餘法門為「難行道」,為日後淨土宗祖師「判教立宗」打下第一顆釘,指定了正確方向,奠定了良好基礎。

曇鸞大師依彌陀本願而判立「他力教」和「自力教」

及至北魏有「神鸞」之稱的曇鸞大師 (476 – 542 CE),他註疏天親菩薩所造的《往生論》時,第一句開場白:謹案龍樹菩薩《十住毗婆沙論》云:「菩薩求阿毗跋致,有二種道:一者難行道,二者易行道。」可知祖師為淨土法門造論時,十分恭敬和尊重龍樹菩薩的教判,不敢妄自,越格發揮。

曇鸞大師亦謹案阿彌陀佛的本願(第十八願)為法脈,判判釋淨土法門為「他力教」,其餘法門為「自力教」。大師著作的《往生論註》稱為天下第一奇書,論述淨土法理,前所未聞,嘆未曾有。他在《往生論註》引喻解釋自力和他力,如下:

當復引例,示自力、他力相:如人畏三途故,受持禁戒;受持禁戒故,能修禪定;以禪定故,修習神通;以神通故,能遊四天下。如是等名為自力。

又如劣夫,跨驢不上,從轉輪王行,便乘虛空,遊四天下,無所障礙,如是等名為他力。

愚哉! 後之學者,聞他力可乘,當生信心,勿自局分也。

曇鸞大師直言「自力教」,即是戒、定、慧三學,可得解脫;「他力教」是乘佛願力,念佛往生淨土,亦得解脫。至於修習淨土行者之根機,大師還回應龍樹菩薩「儜弱怯劣之人」之說,稱為「跨驢不上的劣夫」,可見一脈相承。

曇鸞大師更在結尾語重心長地對「後之學者」贈言:當得聞有佛力可乘,應當生起信心,切勿有絲毫疑慮,以致局限自己,或只信部分,而不是明信佛智、全仗佛力也。

究竟誰先說「淨土」是一個「法門」?

嚴格來說,「淨土」作為一個「法門」,即「淨土門」,首次見於隋朝道綽大師(562 – 645 CE)的《安樂集》,云:「依大乘聖教,良由不得二種勝法,以排生死,是以不出火宅。何者為二?一謂聖道,二謂往生淨土。」

其聖道一種,今時難證。一由去大聖遙遠,二由理深解微。是故《大集月藏經》云:「我末法時中,億億眾生起行修道,未有一人得者。」

當今末法,現是五濁惡世,唯有淨土一門,可通入路。 是故《大經》又云:「若有眾生,縱令一生造惡,臨命終時,十念相續,稱我名字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

道綽大師秉承祖師的教判,謹依阿彌陀佛的本願(第十八願)的法脈,判定淨土一門為「淨土門」,餘門為「聖道門」,確立「淨土法門」之正名。

善導大師是為了開宗而撰寫《觀經四帖疏》

善導大師在《觀經四帖疏》玄義分之「歸三寶」偈序,云:「說偈歸三寶,與佛心相應,十方恒沙佛,六通照知我,今乘二尊教,廣開淨土門。」「二尊」是釋迦和彌陀兩位世尊。乘教,或依教開宗,故言:「今乘二尊教,廣開淨土門。」

世人皆知釋迦牟尼佛是娑婆世界的一尊佛,二千五百多年前創立了佛教,他是我等佛教徒的本師、教主。經典上每一個字都是釋尊金口所説,若然祖師依教開宗,非釋尊的一代時教而已。何以善導大師開立淨土一宗,要依兩位世尊之教化?

本願稱名是歸宗結頂之法,萬法歸宗

善導大師隨即告訴我們,淨土宗的「二尊二教」的定義,云:

然娑婆化主 (釋迦牟尼佛)因其(韋提希夫人)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「要門」 ; 安樂能人(阿彌陀佛,顯彰別意之「弘願」(第十八願)。

其「要門」者,即此《觀經》定散二門是也。定即息慮以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。迴斯二行,求願往生也。

言「弘願」者,如《大經》說 :「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」

為甚麼善導大師在此《觀經四帖疏》一開始,即依「二尊二教」,判立淨土法門為「要門」和「弘願」兩門,並下了定義呢?用意何在?答案在於此《疏》結尾!

善導大師釋《觀經》一句:「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」時,云:「上來雖說,定散兩門之益;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。」

即曰:以上雖然講了很多「要門」方法求生淨土的利益,但觀察一下佛的本來意願,都希望大家以「弘願」方法得生淨土,具「廢、立」之義──廢「要門」、立「弘願」;廢「觀佛」、立「念佛」。

「弘願」是什麼?正是阿彌陀佛的本願(第十八願),是淨土法門的根本,是淨土宗的法脈。萬變不離其宗,本願稱名是歸宗結頂之法,即萬法歸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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